安徽振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志宇在交流发言中,发表了自己对于企业合规的认识和看法。他认为,“事后合规”是重要环节,但更重要的是企业合规之后,不能简单地一放了之,制度层面应健全相关合规机制,企业合规应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健康向前发展。

图:刑事合规——陈志祥律师分享
安徽振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志祥律师,就企业合规特别是“刑事合规”方面,与参会嘉宾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陈主任表示,我们所探讨的企业“合规”一直是一种理想化的合规状态,而当前企业“合规”更多的是一种“事后”合规,“合规”的愿景很美好,但实施起来受很多现实因素的制约。就律师而言,我们要做的工作是“如何让企业合理防范法律风险”,重点应放在”合规治理“上,当企业出现“事后合规”的情形时,我们应考虑如何让涉案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当然,企业“合规”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其当前发展的限制因素恰恰给予我们法律人更大的探索和研讨的空间,我们来自各行业的专家、学者应共同努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
图:众铎“企业合规业界交流会”参会嘉宾合影留念